共享管治执行委员会
负责
- 1. 作为“委员会中的委员会”,每年就大学治理结构所涵盖的所有委员会的成员向校长提出建议
- 2. 向共享治理委员会提供建议和建议,以帮助这些委员会以最佳方式执行
- 3. 不断检讨大学各委员会的架构及组成,并就架构或委员会组成的改变向校长提出建议
- 4. 检讨所有有关成立大学新委员会的建议, 既有常设的,也有临时的, 并就他们在共同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和作用向总统提出建议
- 5. 对共同治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持续审查和评估,并向主席提出审查建议的任何调整或修改
- 6. 对大学各级共享治理系统内信息沟通的有效性进行持续审查,并在必要时就改善沟通的方法向校长提出建议
- 7. 担任主席(和其他人)的顾问,将问题分配给适当的审议组成小组, 包括将问题分配给共享治理执行委员会本身
- 8. 向主席通报审议情况和调查结果, 在与总统讨论之后, 给大学社区
- 9. 接收所有有关政策改变的书面建议, 将书面提案分发给适当的参议院, 战略, 或共享治理任务委员会在收到上述提案后的15个日历日内提交, 不包括大学日历上公布的大学假期和休息时间, 并向提案发起人发送提案状态的书面通知
- 10. 以确保, 准确的, 及时将变更内容纳入《首页》,并与行政助理协调这些变更, 总统办公室, 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兼教务长助理, 浏览政府共享文件档案(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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