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管治执行委员会

 负责

  1. 1. 作为“委员会中的委员会”,每年就大学治理结构所涵盖的所有委员会的成员向校长提出建议 
  2. 2. 向共享治理委员会提供建议和建议,以帮助这些委员会以最佳方式执行 
  3. 3. 不断检讨大学各委员会的架构及组成,并就架构或委员会组成的改变向校长提出建议
  4. 4. 检讨所有有关成立大学新委员会的建议, 既有常设的,也有临时的, 并就他们在共同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和作用向总统提出建议
  5. 5. 对共同治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持续审查和评估,并向主席提出审查建议的任何调整或修改
  6. 6. 对大学各级共享治理系统内信息沟通的有效性进行持续审查,并在必要时就改善沟通的方法向校长提出建议
  7. 7. 担任主席(和其他人)的顾问,将问题分配给适当的审议组成小组, 包括将问题分配给共享治理执行委员会本身 
  8. 8. 向主席通报审议情况和调查结果, 在与总统讨论之后, 给大学社区 
  9. 9. 接收所有有关政策改变的书面建议, 将书面提案分发给适当的参议院, 战略, 或共享治理任务委员会在收到上述提案后的15个日历日内提交, 不包括大学日历上公布的大学假期和休息时间, 并向提案发起人发送提案状态的书面通知
  10. 10. 以确保, 准确的, 及时将变更内容纳入《首页》,并与行政助理协调这些变更, 总统办公室, 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兼教务长助理, 浏览政府共享文件档案(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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